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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6-03 00:00:0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作报告

2012221日在越城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越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应芙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主要工作

  区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开发区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8625件,办结57782件,分别同比上升45.45%43.06%

  (一)以履行审判职能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首要任务,宽严相济惩处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4221件,判处被告人786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44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放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以及涉黑犯罪案件598件,判处罪犯1235人。以张金木为首的35人涉黑团伙被依法铲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及时审结万通别克、艾尔派克、嘉源控股等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依法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6884人。坚持寓教于审,对912名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试行缓刑听证和审前调查制度,确保量刑规范透明。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案件调解率达到75%以上。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全面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目标。共审结民事案件22899件,同比上升77.83%,商事案件14445件,同比上升36.31%,解决争议标的额61.57亿元,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7.27%。突出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案件4705件。深入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农案件65件。制定《关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积极探索破产、强制清算案件专业化审理工作机制。制定大标的案件审判细则,优质高效审理大标的案件,审结100万元以上的大标的案件1650件。

  稳步开展行政审判。坚持维护公民权益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07件,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19件,占6.19%。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不断拓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收案数连续五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注重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作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122件,占39.74%。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工作,审结案件761件。及时执结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高铁工程等一大批涉及省市级重点工程的案件。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注重内部挖潜、外部联动,积极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共执结民商事案件16412件,执行标的额94.09亿元。着力完善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和保障五大系统建设,与公安、银行、工商联动,实施集中查询制度;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统筹安排执行工作;推行执行告知、执行调查、强制执行三阶段互相制约机制,促进廉洁执行。加大执行威慑力度,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老赖”300余人,对950余名被执行人实行司法拘留和罚款。加大对集团案件的执行力度,妥善平稳执结嘉源控股、日月星、万事达等集团案件。积极落实特殊主体通报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扎实推进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

  (二)以践行能动司法为突破,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始终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着眼于鼓励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发展,调整审判理念,建立金融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保护金融债权。共审结金融借贷案件578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1.23亿元。针对金融借贷纠纷增长的态势,组织人员对近年来涉案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归纳普遍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对市区主要金融机构走访反馈。搭建法院和金融机构联系平台,选派法官为金融机构开展法律培训,帮助解答法律问题,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形成对金融犯罪的强大震慑,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加大对中小企业司法保障力度。高度关注经济危机和宏观调控政策对市区经济的影响,深化落实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措施,制定《关于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作规划》,构建服务中小企业发展长效机制。成立专题调研小组,对近年来涉企纠纷的新特点和审理难点进行系统梳理,编印《服务企业发展法律风险提示“33”条》,发送给辖区企业。加强涉诉困难企业司法应对,慎重运用诉讼保全措施,灵活采用动态查封、抵押、反担保等方式,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妥善审结各类涉企纠纷9133件,较好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平稳发展。

  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司法期待。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司法服务基层有效途径。扎实开展以“百名法官进农村、进企业、进镇街、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四百·四进”活动,不断拓宽和延伸服务领域。加强与基层镇街的联系,安排中层干部担任镇街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初步形成双向互动工作机制。结合“网格式联系、多元化服务”和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工作,组织法官到坡塘村、罗门社区等地进行走访调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袍江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为契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倡导和谐立案工作模式,在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司法救助和信访投诉等各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咨询有人答,诉讼有指导,困难有救助。实施诉讼文书格式文本上网,户籍调查令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强阳光司法建设,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案件信息网上查询、诉讼档案电子化查询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推进司法公开进程。积极贯彻落实对困难群体诉讼费缓、减、免政策,五年来共为514件民商事案件缓交、免交诉讼费247.4万元。

  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镇街设立委托调解工作室,对符合条件的新收案件实行诉前委托调解,共委托案件1748件,成功调处1079件。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联合设立职工维权法庭、预防和化解群体性突发性劳资纠纷联动小组等机构,不断完善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对我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宣传报道。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贯彻信访案件登记制、信访听证制、信访对象专人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通过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措施,花大力气解决信访难,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888件。制定出台《异常信访处置预案》,建立涉诉信访风险评估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存量、控制增量。高度重视“两会”、建城庆典等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及时制定化解方案,妥善化解重信重访。坚持把处理信访与协调解决信访当事人生活困难相结合,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3人次63.42万元。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建立“事中+事后”的整体监督体系,坚持并完善“八查评查法”,努力做好审前预防和审后监督工作。出台《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案件定案权及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的规定》等制度,统一操作规程,明确权责分工。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法院数字法庭、信息管理系统、审判效率评估系统的广泛应用。以省高院审判质效考评体系为抓手,及时启用完善智能分析系统,将各项质效数据进行排名通告,案件质效有了明显提高。

  (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牢牢抓住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着力在能力、作风、廉洁司法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争先创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宗旨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法院党组自身建设,切实把法院党组建设成为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结合学习宋鱼水、陈燕萍、潘才刚等先进事迹,组织干警围绕“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等重大问题开展讨论,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改进司法作风。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五年来共招录干警48名。大力推进庭审观摩、文书评比、案例教育、速录比赛、法警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落实资深法官“传帮带”制度,着力提高青年干警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开展争当“学习型法官”和 “办案能手”等竞赛活动,鼓励法官潜心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循竞争择优、任人唯贤的原则,把一批群众基础好、自身素质高、业务技能熟的年轻干警提拔担任中层领导岗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排查风险点,全面出台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腐败发生的风险。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和廉政“四单”制度,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多项制度。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要求,推进廉政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办力度,不断纯洁法官队伍。

  (五)以自觉接受监督为保障,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积极争取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在每次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安排中层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部署改进措施。每年向人大专题汇报工作,根据人大的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认真办理。制定《关于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意见》,做好辖区人大代表走访联系工作,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度。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外部监督网络,选聘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监督。重视新闻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714件,陪审率达74.99%。充分利用法院网站、院长信箱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答复当事人的咨询建议200余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健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五年来,共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5次,审结检察机关对民商事、行政案件的抗诉40件,依法改判11件,维持原判7件,调解撤诉22件。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抗诉14件,中院已结13件,其中抗诉成立改判47人,撤回抗诉4件,驳回抗诉5件。

  五年来,我院在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的同时,也取得了不少荣誉,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全省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等。这是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开发区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团结奋进、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个别法官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够细致、行为不够规范,办案的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破解,个别法官在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方面还存在一些欠缺,裁判文书质量尚需提高。三是考核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案件数量的持续上升和疑难复杂程度的不断加大,如何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有效激发队伍活力还有待研究。四是涉诉信访问题的化解有待进一步加强。无理访、越级访牵涉了法院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帮助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更好地服务、服从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切实帮助解决法院工作和自身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深入研究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把握司法的时代特征,关注司法的社会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及时加强司法应对,积极寻找案结事了的解决办法,实现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强化创新意识,更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司法工作机制。通过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健全司法便民机制、完善审判管理和基层工作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法院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用好载体,突出重点,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我院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扣我区“坚定发展、强化基础、提升能力”的工作基调和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示范区、城乡一体先行区、城市管理精品区”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八项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我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一个中心,努力在服务大局上做出新成绩。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加快转型提升、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中心,积极谋划和落实司法保障与服务举措,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度重视对各类市场主体利益的平等保护,尤其要做好涉诉困难企业的司法应对工作,主动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积极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强化涉案风险评估,完善敏感类案件及时报告和稳定风险预警制度,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隐患。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态势,及时提出防范风险的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研究落实针对性司法措施,积极服务我区“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和“示范区、先行区、精品区”的全面建设。

  (二)突出两个抓手,努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实效。以能动司法和诉调衔接为抓手,切实加强与开发区、镇街的联系沟通,组织法官进村入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合力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合理分流和有效化解。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着力解决涉众型、群体性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健康发展。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充分发挥刑罚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保障功能。大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机制,积极服务“法治越城”建设。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新机制,提升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水平,依法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市容环境整治和“三区”建设等顺利进行。

  (三)深化三个建设,努力在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上获得新突破。一要深化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健全岗位轮换、技能竞赛、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锻炼等机制,着力提高一线法官的司法能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预防与惩治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要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把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法院服务文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着力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和法院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三要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司法警务、行政装备、后勤保障等工作。加强人民法庭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和作用。抓好新审判综合大楼建设,进一步改善办案条件,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四)加大四个力度,努力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实现新飞跃。一要加大利民措施落实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通过诉讼指导、巡回就地办案、特困群体司法救助等形式,丰富司法便民举措,完善便民诉讼长效机制;完善公众开放日、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等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推进司法公开民主。二要加大审判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优化审判质量效率。完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确保审判活动公正、高效、有序运行。三要加大民商事案件执行力度。继续推进执行“五个系统”建设,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增强执行财产查控和处置能力,推进执行联动新格局,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四要加大涉诉信访预防化解力度。严格落实“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做好立审执兼顾、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至上(报告第1页):200712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是新时期我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3.量刑规范化(报告第2页):是“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简称,是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项目,其主要任务是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量刑更为精细,充分保障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的权利。

  4.执行五个系统(报告第3页):20102月,省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完善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系统提出了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个系统,含23个环节,54项措施,旨在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组织、纪律、舆论等手段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5.“四百·四进”活动(报告第5页):20109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市法院开展“四百·四进”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以“百名法官进农村、进街镇、进企业、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四百·四进”活动。

  6.八查评查法(报告第6页):20051123日,我院制定出台《案件质量查评办法》,规定常规案件查评采用领导指定查、按比例查、阶段性查、重点查、择日查、分类查、专项查和庭审旁听查等八种形式。

  7.“六个一”工作机制(报告第8页):2011年,我院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实行了“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日一提醒、一周一学习、一月一查找、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述评。通过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营造了全院“责任意识强、廉洁自律好、思想作风正、道德风尚优”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8.廉政四单制度(报告第8页):一是干警家属联系单。通过向每位干警家属发放联系单的形式,要求干警家属把干警交友情况、参加娱乐活动情况、拒礼拒贿情况及其他重大情况直接与监察室联系反馈。二是重大事项报告单。要求干警及时报告购房、购车和购单件价格在10万元以上物品等的重大事项。三是“一岗双责”告示单。向中层干部发放部门廉政情况告示单,督促抓好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四是廉政建设提示单。在重大节假日来临之前向干警发放廉政建设提示单,提示干警在节日期间要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做到提醒在前,及早预防。

  9.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报告第14页):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2011年提出信访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落实“五项制度”。四个必须即:涉诉信访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五项制度即:涉诉信访评估预防制度、信访通报制度、约期接谈制度、多元化解制度、信访案件终结制度。


附件二:

2011年越城区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

收、结案态势情况图

图一:20102011年审判、执行收案情况图


图二:2011年收案类型结构图

图三:2011年民商事案件收案结构图


图四:2011年刑事案件收案结构图

  

  图五:2011年行政诉讼结案方式结构图


图六: 2011年执结非诉行政案件类型分布图


附件三:

20111-12月我院审判案件

质量效率评估数据

我院

评估

数据

全省

法院

平均

全省

103

法院

排序

全市

基层

法院

排序

收案数

12605

7634

17

3

结案数

12509

7543

17

3

未结案数

984

710

72

4

18个月以上未结案数

4

5.88

5(并列)

1

人均结案数

101.29

62.68

8

2

法官人均结案数

173.25

112.28

12

1

同期结案率

99.24

98.81

50

2

月均存案工作量

1.86

1.64

48(并列)

6

平均审理天数

58.90

51.10

82

6

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

24.52

22.89

71

5

结案均衡度

76.09

17.41

95

6

民事调撤率

62.71

58.05

30

4

民事行政上诉率

7.97

6.02

70

6

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

4.11

6.93

18

2

二审改判发回率

5.53

9.68

13

2

申诉率

0.58

0.74

43

5

申诉裁定再审率

32.76

30.49

28

2

申诉改判发回率

10.34

12.91

22

3

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

84.75

74.85

22

3

简易程序适用率

86.36

76.22

7

1

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

75.99

76.49

56

4

归档报结率

79.79

86.76

80

5

案件录像率

76.49

43.52

11

2

平均审限天数

46.95

40.47

79

6

附件四:

20111-12月我院执行案件

质量效率评估数据

我院

评估

数据

全省

法院

平均值

全省

103

法院

排序

全市

基层

法院

排序

收案数

3239

2344

27

4

结案数

3179

2349

27

4

未结案数

297

178

78

4

18个月以上未结案数

0

0.50

1(并列)

1(并列)

人均结案数

198.69

122.03

8

2

同期执结率

98.15

100.24

73

4

月均存案工作量

2.19

1.67

59

6

平均执行天数

78.88

57.58

87

6

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平均天数

44.47

52.00

39

3

执行款发放平均天数

27.13

32.06

46

5

实际执行率

66.59

67.79

49

3

执结案件中的实际执行率

67.97

67.59

42

3

执行标的清偿率

90.30

66.30

8

2

和解标的清偿率所占比例

12.62

24.90

18

2

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

92.27

89.84

38

3

执行异议成立率

7.32

12.78

7

6

制裁违法率

3.22

1.49

9

1

平均执限天数

66.17

50.13

80

5

受托案件实际执行率

86.87

55.05

6

1

来省上访案件数

3

1

4(并列)

5


  越城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22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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