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
|||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越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严照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各开发区管委会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收各类案件17002件,结案16819件,同比分别上升9.06%和9.38%。 一、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犯罪行为。新收刑事案件1480件,审结1481件,同比分别上升40.28%和40.25%,判处罪犯2066人,其中114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惩处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案件881件,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490件;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信用卡诈骗、商业贿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29件;坚决惩治腐败,审结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判处罪犯1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处罚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对734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其中外地籍242人。注重被告人诉讼权利保护,为无经济能力、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人230人次,同比上升139.58%。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12天缩短至6天。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新收民商事案件10475件,审结10308件,同比分别上升12.94%和14.04%。审结婚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物业纠纷等民事案件5431件;审结买卖、承揽、金融、借贷、保险等商事案件4877件。对以雄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为被告的21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快审快结,涉案标的额达10.9亿元,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坚持调判结合,积极化解矛盾,调撤率为49.19%。成功调处富盛镇倪家溇村民委员会诉绍兴丰盛纺织有限公司擅自转让企业排污指标侵犯村民合法权益、马某某为原告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等案件,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对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新收行政诉讼案件96件,国家赔偿案件4件,合计新收100件,审结100件,同比分别上升69.49%和72.41%。注重发挥协调功能,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占25%。依法履行司法监督职能,在判决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33.33 %。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29件,准予执行120件,其中以“裁执分离”模式裁定准予执行56件,依法监督支持国土、建设、水利等部门的执法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20次,促进依法行政。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妥善处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重点工程中出现的各类拆迁、拆违、整治等涉案纠纷,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有力推进。对已裁定终结的205件涉拆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恢复执行,审结行政机关申请拆除违法建筑、责令交出土地案件53件。成功执结华清池浴室房屋腾退案,保障重点拆违项目顺利推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积极为渔化桥河沿老旧房改造、责令交出土地和关停环境违法企业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加大对违法排污者的制裁力度,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件,判处罪犯18人,受理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准予执行2件。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对有市场前景的涉诉企业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和解等司法手段,帮扶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积极做好浙江天和印染有限公司重整解困工作,促使企业重获生机。加强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司法引导,有序推进越都大酒店、康为电子等16件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工作。推行金融债权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模式,发挥法院在快速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中的作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463件,同比上升185.74%,结案标的额79.45亿元;执结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案件528件,同比上升83.33%,执结标的额7.84亿元;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879件,同比上升32.04%,结案标的额18.84亿元,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走访辖区重点企业、金融机构,开展座谈,倾听意见,了解需求,提升司法应对能力。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绍兴市保险行业协会、绍兴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委托调解、诉前调解成功化解民商事纠纷1692件,把矛盾最大限度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法官与村、镇街结对联系制度,加大服务力度。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庭前社会调查、庭后帮教等制度,改进外地籍被告人缓刑平等适用和社区矫正工作。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开展法制讲座10次,发送劳动就业维权、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资料3000余份,促进公民法治意识提升。结合审判,针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中反映出的隐患和问题,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2份。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加强执行联络员队伍建设,执行联络员队伍覆盖至辖区17个镇街,人员从41名增至69名。 三、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强化涉案民生保障。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妥处“三农”、医疗、劳动、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涉案纠纷。扎实开展“防范劳资风险,化解劳企矛盾”专项活动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劳动报酬、赡养、抚育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偿付率达85.36%。快速执结“神龙”、“薇儿乐”系列案件,执行到位325万元,确保了300余名职工的合法权益。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对生产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的5名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为154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7.3万元,为25名困难当事人、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6.8万元。 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新收执行案件4352件,办结4336件,执行到位19.35亿元,清偿率53.56%,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14.79个百分点,居全市法院第2位。部署开展贯穿全年的“利剑”系列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夜间执行12次。运用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地产等各类财产信息24902次。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威慑、惩戒力度,通过媒体公开曝光266人,限制出境11人次,限制高消费2139人次,将1873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库,使他们在申请贷款、市场准入、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受到限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创新执行方式,与公安机关建立网上常态布控和临时布控被执行人工作机制。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拘留182人次,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抗拒执行涉嫌构成犯罪的15名被执行人、案外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3人依法判刑,违法制裁率居全市法院第1位。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改进服务举措,建立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设立12368司法服务热线,便利公众实时远程获取信息。实行预约上门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制度,便利当事人诉讼。设立咨询邮箱,开展巡回审判,满足公众司法需求。加强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75.83%,1418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大力推进“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实现600次网上拍卖,网拍率94.79%,总成交额7.77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527.8万元。 四、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深化司法公开民主。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透明、科技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对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庭审活动进行直播,社会反响良好。有序高质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8997份,数量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列。不断深化“公众开放日”活动,在开展的13次活动中参与公众近千人。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公开审务信息。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重视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人民陪审员数量从49人增至101人,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983件,陪审率达90.29%。 健全审判质效管理。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强化审限控制。建立审判执行态势、重点质效评估数据、长期未结案等每月分析通报制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开展重点评查、常规评查、专项评查“三评查”活动,严格督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倒逼案件质量提升,申诉改判发回率2.08%,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3.96%,分别列全市法院第1位、第3位。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案“百日攻坚”活动,坚持全员周六加班,成立审判指导组定期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中“会诊”,实行办案进度每周通报制,高强度推进清理未结案工作,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290.23件,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103.18件,居全市法院第1位。 推动涉诉信访化解。按照“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的要求,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实行院领导月接访制度,加强网上“院长信箱”管理,耐心做好释法析理,依法解决合理诉求,共处理来信来访691件次,化解589件,化解率85.24%。坚持诉访分离,将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受理申诉审查、申请再审29件。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按程序终结2件。依法惩治违法上访、闹访,对1名构成犯罪的信访人判处刑罚,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法治秩序。 五、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大力改进作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效巩固。通过发函、回访案件当事人,召开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梳理后可立即整改的18个问题,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加强日常审务督察,狠抓庭审、执行行为规范,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坚持效能作风自行督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明察暗访,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 深化廉洁司法。首次举行初任法官宣誓授职典礼,邀请干警家属现场观礼,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活动,坚持教育与查摆、教育与追责、教育与引领“三同步”,注重教育实效,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每案向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制度,随机开展案件廉政回访活动。坚持从严治院,严肃查处3名违纪违规干警。 强化能力建设。以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通过邀请专家讲座、互动研讨、专题调研等形式,努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完成9项市级调研课题,7篇论文、裁判文书获市级以上奖励,18篇文章、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建立法官导师制,落实信访窗口实践锻炼、上挂下派锻炼等制度,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重视人民法庭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袍江人民法庭受理案件2547件,办结2386件,均居全市人民法庭第1位,该庭服务基层工作经验被省级媒体专版报道,并被绍兴中院授予 “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全院23个部门、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办结区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6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建立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日常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见证执行100余人次。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审结民事抗诉案件1件,办理检察建议8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坦诚回应舆论关切。 各位代表,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我院干警注重挖潜,合力拼搏,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审判执行任务。我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干警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不强,业务素质、司法能力不高,影响了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二是少数法官司法言行不够文明、工作不够细致、程序不够规范,引起当事人的误解和不满;极个别干警违纪,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三是信访不信法、暴力抗法、威胁法官等问题依然存在,网络舆论对个案的炒作现象时有发生,干扰了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四是任务要求和审判保障的矛盾依然突出,法院办案的压力持续加大,影响了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争取支持,攻坚克难,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司法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增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的主动性,深化“裁执分离”模式,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有力推进。正视经济新常态下各种新问题新矛盾,以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积极做好判前风险评估、涉诉企业风险预警和诉讼外法律服务工作。深化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金融债权案件集中审等机制,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强化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对接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法制宣传,强化司法建议,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严惩暴力恐怖、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等犯罪活动,审理好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增强打击犯罪实效。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进一步完善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审,推进扩大刑事指定辩护、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审慎处理各类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在行政案件中一并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机制,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推进与镇街联系制度,提升服务力度和实效。强化人民法庭建设,贯彻便民利民要求,加大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力度。加强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告知、网络司法拍卖、庭审微博直播工作,健全完善新闻发布例会、审判执行白皮书制度,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调解、执行、信访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和监督司法活动。 四、完善司法运行机制。贯彻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深入研究立案制度改革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改进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实行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全程留痕制度和严格的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审判工作整体运行的动态分析和管控,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充分运用公开曝光、信用惩戒、司法制裁等手段,努力破解执行难。 五、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坚持从树立法治思维着眼,强化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以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打造调研型法官队伍、开展技能比赛等为抓手,加强业务能力培养,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化廉洁司法教育,建立作风纪律、廉政风险约谈制度,严格法官业内业外管理。强化效能督查和正风肃纪工作,坚持查处违纪“零容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提振干警精气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履职,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三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第2页第9行):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2.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第4页第14行):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或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代为未成年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 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第4页第14行):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4.违法制裁率(第6页第5行): 采取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数占执行结案数的比例。 5.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第6页第22行):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适当高于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 6、申诉改判发回率(第7页第7行):申诉案件中经再审程序改判案件数占申诉案件结案数的比例。 7.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第7页第7行):上诉案件因存在程序和实体瑕疵而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数占二审结案数的比例。 8.六难三案(第8页第6行):“六难”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 注:本报告所有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止。 越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1月印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