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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18 00:00:0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119日在越城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越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严照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各开发区管委会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21657件,结案19677件,同比分别上升27.38%16.99%。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357.11件,居全市法院第一,高出全省法院平均数139.6件。

一、依法公正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新收刑事案件1820件,审结1787件,同比分别上升22.97%20.66%,判处罪犯264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9人。审结放火、故意伤害、抢劫、涉枪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015件,审结危险驾驶案件599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9件,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27件,审结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10件,维护经济金融和网络秩序。审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判处罪犯14人,推进反腐治理工作。坚持依法从宽,对1073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尊重被告人人格尊严,严格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规定。为无经济能力、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人213人次。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通知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8人次。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新收民商事案件13434件,审结12838件,同比分别上升23.35%19.72%。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6023件,审结融资租赁、保险票据、买卖承揽等商事案件6815件。注重诉前沟通、诉中调解,平稳化解涉华钟化纤公司116名职工群体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集中快速处置涉美棱服饰、中纺新天龙等3家涉困企业劳资纠纷,及时保障 257名农民工权益。对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充分发挥裁判的示范、引导作用,如及时依法审判袁某某与稽山街道望仙桥村经济合作社长年未办理房产证纠纷案,有效预防和化解300余起类似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监督支持促进依法行政。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23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合计225件,审结224件,同比分别上升95.61%98.23%,其中行政机关败诉占全部生效判决案件的46.55%,同比上升13.22个百分点。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工伤行政认定争议等案件中一并化解民事纠纷,协调撤诉率为18.44%。积极应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妥善审结首起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2人次,出庭应诉率64.62%。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首次召开法院与部分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观摩庭审25次。

强化执行保障胜诉权益。新收执行案件5994件,执结4644件,同比分别上升37.73%7.1%,执行到位标的额11.01亿元。充分发挥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累计查控财产信息5.76万条,压缩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空间。深化公安机关协控机制,提交布控583人,协控到位98人。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平台,纳入失信黑名单2306人,曝光老赖197人,限制出境9人。加强执行制裁,全年拘留被执行人245人次,违法制裁率5.12%,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第六。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判处刑罚5人,同比上升66.67%,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二、深化能动司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支持中心工作。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五水共治”,共审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件,判处罪犯30人。成立全市第一个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越城、柯桥、诸暨等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及本辖区涉环境污染民事纠纷案件。妥处“三改一拆”、小区物业用房追溯移交、灵芝镇拆迁安置整改等涉案纠纷,有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54件,以裁执分离模式裁定准予执行58件,依法监督支持国土、水利、建设等部门执法活动。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衡平银企利益,对涉困企业灵活采取强制措施,提高企业转贷存活率,通过司法程序化解银行不良资产28.65亿元。受理企业破产案件6件,审结2件,促进“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服务辖区经济转型升级。成立金融审判庭,加强专业化审理,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65件、民间借贷案件2282件,总结案标的额152.06亿元,并通过走访调研、座谈授课等,提升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水平。审结涉网络交易、网购等纠纷案件5件,支持电子商务依法有序发展。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诉前化解民商事纠纷365起。与绍兴市仲裁委员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诉前引导以仲裁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周某、诸某涉“三改一拆”的大标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社会关怀帮扶工作,协同检察、司法机关建立未成年罪犯就业帮扶机制,增强未成年罪犯重返社会的归属感。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到司法领域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开展专项调研11次,发布审判执行工作白皮书6份、典型案例通报4份,发送预防化解金融风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司法建议12条,延伸办案效果,促进社会治理方式改进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获区委领导批示并转各行政执法机关参阅。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志愿者服务等活动12次,受众达1200余人。

三、有序推进改革,促进为民高效司法

完善诉讼便民利民措施。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5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共登记立案15874件,同比增长21.2%。推行网上申诉、远程立案、远程视频接访等便民服务举措,建立法律援助越城法院工作站。上线使用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便利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等多渠道缴纳诉讼费,收取退费及执行款。实行涉法信访案件集中会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制度,共化解信访案件516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83.4万元,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9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范审判执行运行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建立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清单,配套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个案指导全程留痕、严格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导向要求。细化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切实规范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行为。建立执行程序终结前预告制度,改进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工作。出台规范财产保全、办理财产保全异议工作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预警、催办、督办制度,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数同比下降56.67%。深化案件质量评查,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1.8%,低于全市平均数,审判质量稳步提升。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民主。加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力度,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时提供案件查询、信息告知等“一站式”服务,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累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8850份,居全国基层法院第八。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应执行资产全部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成交286件,总成交额9.05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938万元。完成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比例达1.2:1,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4039件,陪审率达97.68%,同比上升8.12个百分点。开展有主题、有宣讲、有体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17次,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士等1100余人。

优化司法资源提升效率。整合内部机构和人员配置,使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一线办案人员占全院干警的60.6%,同比提高7.39个百分点。通过夜间、周末加班加点,努力挖潜,全力推进积案清理工作。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结合远程审判,审结案件1015件,当庭宣判率93.99%,该工作经验被《浙江法制报》专版报道。推进以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庭审笔录的庭审记录改革,以此方式审理的1365件案件,平均开庭用时20分钟。推行民商事案件简式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设立执行综合组,集约化处理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事项,避免选择性执行。

四、从严管理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信仰法治、守护公正”等专题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自编自演拍摄首部微电影《不忘初心》,展现职业自信,提升队伍凝聚力。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我院已故审判员赵云忠入选浙江好人榜。发挥机关党委、工会、团支部作用,成立各类兴趣小组,经常开展特色活动,疏导工作压力,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全面了解干警实际需求,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深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向干警家属发送助廉倡议书、开展廉政短信征集评比、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落实作风纪律、廉政约谈制度,开展“一对一”、“面对面”三个层级的约谈共计162人次,并对12名干警进行告诫性约谈。坚持院领导定期巡查,邀请特约监督员明察暗访,对问题进行实名通报,严肃司法作风纪律。深化案件廉政回访工作,听取反馈意见并落实整改,共回访案件177件。

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组织120名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学术研讨、演讲比赛、案件沙龙、庭审观摩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调研能力,完成市级以上调研课题11个,16篇调研报告、文章、案例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注重青年法官培养锻炼,对青年法官导师结对工作进行成效考核评查,促进13名结对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纠纷化解等能力提升。新审判综合大楼及袍江人民法庭办公大楼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监督意识,全面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反馈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并专题报告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区“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落实院领导分片对口联系镇街人大工作制度,开展走访联系102人次,通过短信平台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34次,组织法院与镇街人大集中互动交流2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见证执行100余人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进一步深化。

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办结检察建议4件,2件抗诉案件尚在审理中。落实“千名律师评法院”活动,接受律师监督评议。积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创新新闻宣传形式,首次通过新浪网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浏览量达2772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传递司法正能量。积极回应网络舆情关切8次。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法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裁判标准不统一、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等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人少案多矛盾异常突出。受行政区划调整后司法管辖范围扩大、立案登记制改革、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等因素叠加影响,收案数持续高位运行,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目标实现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推进面临不少困难,“执行难”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外部司法环境亟待改善。当事人暴力抗法、威胁法官、舆论不当炒作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法官正当履职。对此,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改进。

2016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为民司法,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强化年”、“审判质效提升年”、“一庭一品创建年”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监督,优化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十三五”时期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牢牢把握改革发展主线,妥善审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利益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加强行政审判,合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执行分权运行、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程序规范等要求,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权益。依法惩治藐视法庭权威、妨害审判执行活动的行为,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着力推进司法改革。根据上级的部署及统筹安排,稳定干警思想,确保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加快推进简式法律文书制作、庭审程序简化、电子阅卷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深化“互联网+审判”建设,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满足信息化时代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打造品牌、亮点,全面提升法院工作。

三、着力服务保障大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区(开发区)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妥善审理好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协作,加快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妥善审理涉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案件,促进绿色协调发展。抓好“两微一站”建设,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力度。

四、着力深化司法为民。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力度和实效。推进综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措施。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员、专家调解员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深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调解、执行、信访等机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和监督司法活动。

五、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巩固人大深化司法监督、“千名律师评议法院”工作成果,坚持廉政约谈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引领,坚定法治信仰。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浙江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快推进新审判大楼及人民法庭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使命意识,忠实履职,奋力进取,开拓创新,为全面推进“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1、未成年罪犯就业帮扶机制(第4页第21行):201511月,我院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未成年罪犯就业帮扶计划的实施意见》,建立帮助未成年罪犯解决就业问题的工作机制,目前已初步确定涉及互联网、工业实业等三家就业帮扶对接企业。

2、立案登记制(第5页第8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要求,从201551日起,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3、法律援助越城法院工作站(第5页第11行):201512月,我院与越城区司法局联合发文,在我院成立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人民法院工作站。今后,群众在工作站可获得免费法律咨询和帮助,同时工作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

4、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清单(第5页第19行):20155月,我院出台《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权限的规定(试行)》,明晰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范围,建立案件独任法官、合议庭负责制,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做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

5、“两个规定”(第5页第22行):20153月,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6、庭审记录改革(第7页第1行):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的试行意见》,我院于20155月开始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对事实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进行庭审记录,先在刑庭试点,后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民商事案件,旨在提高庭审效率。

7、简式裁判文书(第7页第2行):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简式裁判文书制作指引》,对案情较为简单,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简化裁判文书说理。推行简式裁判文书是推进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制作“繁简分流”、缓解“人少案多”矛盾、提升审判质效的一项改革举措。

8、“两微一站”(第10页第22行):20141月建立新浪官方微博“越城法院”,已拥有粉丝1195人;20153月对法院官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20155月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号“越城法院”,已拥有粉丝669人,成立至今共发布图文信息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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