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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602民初4314号徐红军与被告王建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02 09: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南京大汉

王建明(3306211986****151X):

本院受理徐红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602民初4314号案件开庭传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110日下午1530在第七法庭(本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500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赵珠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金月琴、人民陪审员张穆庚组成合议庭,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18112

 

联 系 人:赵珠艳 联系电话:89192196

  芳 联系电话:89192239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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