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名驾驶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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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执法执勤用车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大局,服从管理。 3、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 有因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受过处罚、正在接受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限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2日后出生,年满18周岁以上),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 二、招聘流程 1、电话预约:请于2021年10月13日—10月22日8:30-12:00、14:00-17:00致电89192113或89192917进行报名预约;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具体时间根据电话预约安排; 3、报名地点:延安东路500号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北广场。要求报考人员佩戴正规医用口罩,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验看健康码、行程码方可进入; 4、资格审查:报名请随带一寸照一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驾驶证、从业经历证明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考试 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6、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进入)。 7、体检、政审 (1)体检: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结合自身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及其他综合因素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三、待遇管理 1、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联系人:冯女士、贾女士 联系电话:89192113、89192917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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