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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0602民初10865号原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与被告孙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29 10: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孙玮(公民身份号码3101061968****3231)

本院受理原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被告孙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602民初10865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外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后果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支付所欠交的2020年7月至2023年12月的物业服务费人民币14364元;二、判令被告缴纳违约金1662.12元(暂计至2021年12月31日违约金为1662.12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内。本院定于2024222下午3时在本院第二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少军独任审理,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312月29日

 

 

联系人任少军王平  联系电话0575-89192146、0575-89192120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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