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送达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络送达公告

(2023)浙0602民初3872号原告绍兴华远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赵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副本网络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 2023- 06- 05 08: 54: 44 信息来源: 区法院


         

 

赵艳(公民身份号码5002331993****3927):

本院受理原告绍兴华远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602民初387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借款余额60000元,并支付原告该款自2020年2月28日起至履行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暂计算至2023.3.31利息为7113元,借款60000元,诉讼标的为67113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7月27915分在本院袍江人民法庭4号法庭(商事)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董巍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365

 

 

联系人:唐明耀         联系电话:0575-89192693

联系地址:绍兴市袍江新区鸿滨路新安人家对面袍江人民法庭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