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0602民初7585号原告戴燕燕与被告绍兴竹辰纺织口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判决网络公告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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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 兴 市 越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浙0602民初7585号 绍兴竹辰纺织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戴燕燕与被告绍兴竹辰纺织品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602民初75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原告戴燕燕不具有绍兴竹辰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司法鉴定费14400元,合计14480元,由被告绍兴竹辰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结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赵飞 联系电话:0575-89199681 联系人:张铃羚 联系电话:0575-89192271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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