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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前脚送货“三进宫”后脚偷车



发布日期:2014-05-25 22:28:55访问次数:


记者 俞佳铖

    本报讯 3次坐牢还不吸取教训,51岁的欧某居然“看上”了快递员的电动车或自行车。近日,欧某因盗窃罪,被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欧某家住江西宜黄县,从23岁至今,先后3次坐牢,前后加起来达10余年,罪名均为盗窃罪,但欧某并没因此痛改前非。2013年10月15日下午2点多,他在绍兴市中医院急诊大楼附近,眼见一名快递员急匆匆地上楼送货,他悄悄过去,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快递员价值2000多元的电动三轮车撬开,骑上车扬长而去。

  3天后的下午3点多,欧某出现在市区鲁迅西路市国税局门口的人行道上,看到一名快递员停好自行车,上楼送货,他走过去,用同样的方式偷走这辆自行车。不过,欧某骑着自行车没行多远,就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快递员大多急着送货,不太会留心停着的车子,所以我就趁机下手了。”面对民警的讯问,欧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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