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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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法组字〔2014〕第6号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 抄送: 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月3日印发 ───────────────────────────────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4〕7号)、《中共越城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越委〔2014〕18号)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审判执行、法院管理、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二、目标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区委相关规定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努力使全院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新增强,改进作风有新进展,做群众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密切联系群众有新进步,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新成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三、基本原则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注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分类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主要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和“末梢神经”,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和态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找准穴位、抓住要害,通过排查思想之缺、检修德行之失、破除作风之弊、扫除行为之垢,推动形成祛歪风、树正气的正能量。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坚决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认真、严谨、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工作,防止和克服文山会海、精神懈怠、办案拖沓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坚决清除和抵制做事贪图虚名、弄虚作假,讲大话、套话、空话,敬业精神不强、服务态度较差,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等不良现象。 (二) 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当中,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求和实际困难,掌握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真实反映,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制度措施,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方便群众诉讼,确保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坚持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为群众关心的“洁净越城”、“三拆一改”、“五水共治”工程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自身价值追求,植根于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中。深入推进“四百·四进”活动,建立健全法官联系镇街制度,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扎实开展以“沟通零距离、服务全方位,干部转作风、群众得实惠”为目标要求的民情通工作,通过“点对点、面对面”做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在全院培养形成以公正廉洁为荣、以勤政为民为荣、以干事创业为荣的良好风气。 五、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的要求联系起来,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这个环节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群众观念,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部署动员。院党组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研究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月4日,在区督导组的指导下组织召开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发动和工作部署。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各项活动按期有序推进。 2、组织学习。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领导讲课、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大学习活动,真正领会和掌握党的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学习效果。要组织好“三个专题”学习:一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辅导。在深入学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系列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要做到“五个一”:举办一次专题党课活动,为全院干警上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党课;组织一次专题辅导,邀请专家来院作专题辅导;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并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的历史由来和深刻内涵;观看一个警示教育片,组织干警观看《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切实增强干警的群众意识;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每名党员干警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读后感或学习体会文章,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个人学习体会,切实做到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先行一步。二是开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学习孟建柱同志、周强同志关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到底怎样,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对司法实践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如何在执法办案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问题。举行主题演讲比赛,集中展示群众观点大讨论成果。同时结合“五四”青年节,我院将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青年干警主题活动,切实增强青年干警群众工作能力。 3、弘扬先进。广泛开展“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找差距改作风”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认真学习翟树全、詹红荔、陶蛟龙等法院系统先进典型,把先进典型作为镜子、尺子,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问题,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党员、干部成为先进典型。 4、征求意见。要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法院内部局域网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掌握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进行反馈。一是向本院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当事人等发送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意见;二是要深入推进 “百名法官进农村、进企业、进镇街、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四百·四进”活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建议;三是深化“大走访”活动,对去年走访活动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客观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法和措施。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市委和区委相关规定的情况,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认真梳理存在的具体“四风”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查实具体“四风”问题。要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将征求到对班子的意见进行通报,并组织大家集体研究,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对照中央和省委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找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帮助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反馈。领导班子成员要书面条目式列出个人“四风”突出问题,交上级党委和督导组审核。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还要对分管或联系的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担当精神等方面深刻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审核把关。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要主动谈心、交换意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谈心要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推心置腹交换意见,特别是相互之间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在谈心时充分沟通交流。谈心不受时间、次数的限制,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要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按照“人人说我、我说人人”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既要红红脸、出出汗,又要加加油、鼓鼓劲,努力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各党支部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5、形成分析检查报告。院党组在民主生活会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明确整改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形成领导班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分析检查报告,并报区委督导组审定。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和院党组分析检查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适时进行通报,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党员群众代表的评价评议,收集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确保下步制定的整改方案具有针对性。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要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 1、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针对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各部门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任务的难易程度,逐个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要在院内公示。 2、开展专项治理。要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是治理文风会风,提升审判质效和机关效能。特别是要治理各类会议、表彰、上报下发文件过多现象,积极倡导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印短文。同时要完善审判流程节点设置,加大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限预警通报力度,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是要加强中层干部队伍管理,集中治理“庸懒散”。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中层干部考核管理机制,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懒政”现象,建设一支执行力强、有创新意识的中层干部队伍,通过一级带一级,带动整个法院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是要营造积极向上法院文化,激励干警创先争优。要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导向、约束、凝聚和激励功能,加强正面教育引导,防止“追名逐利、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对干警的侵蚀。要科学规划、认真建设廉政文化载体,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法院文化,提振干警的精神气,激励干警争创先进。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是要引入倒逼机制,以公开促廉洁,防止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在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使用,改革公务接待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基础上,要深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等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平台,用这种倒逼机制推动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3、强化正风肃纪。在年初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审务督查、案件评查、审判管理等手段,对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切实做到“讲政治、讲纪律、讲效能、讲节约、讲文明、讲廉洁”。坚持严字当头,从小处着手、细处着眼,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整饬工作纪律,端正举止礼仪,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查处涉及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和“十个一律”等行为,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零容忍”。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正;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4、健全长效机制。对于我院在司法便民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司法廉洁制度、审判管理制度、法官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制度,要逐一重新进行登记、梳理、评估,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抓好落实;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修改完善或废止;没有制度规定的,要抓紧制定。同时,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执行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靠执行制度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5、公布整改情况。要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布,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 在教育实践活动后期,要组织全体干警对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对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要进行梳理,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抓好巩固和提高,防止出现反弹;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要纳入到目标考核中,认真分析原因,努力找出症结所在,防止久拖不决;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倒排整改期限,明确整改时间,尽快解决。活动结束后,院党组要形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应芙蓉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自觉接受区委督导组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汇报活动的进展情况。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环节、每一内容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三)扩大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积极创设条件让基层干部群众讲真话,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群众有序参与,请群众监督,让群众评议。要通过民主恳谈、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整个活动特别是整改效果,真正让群众满意。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发挥门户网站、法院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本院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扬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把其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职能任务、不同岗位特点,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突出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同环节、不同时间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措施,确保活动开展符合实际、扎实到位。以活动促工作,以各项工作的进展检验活动的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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