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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8-31 00:00:0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7221日在越城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越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开发区管委会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2406件,办结89726件,同比分别上升57.6%55.3%。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815件,是全省法院平均数的1.7倍,列全省第六。其中,2016年受理案件23055件,办结23731件,首次实现结案大于收案,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80.4件,列全省第四。

一、全面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刑事案件6993件,判处罪犯1029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11人。审结杀人、放火、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及涉黑涉恐涉毒犯罪案件927件,审结危险驾驶、“两抢一盗”犯罪案件4519件,严厉打击了戴金平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170件,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81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审结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利用“伪基站”发布诈骗短信、垃圾广告等犯罪案件62件,快速审结张大云等45人涉淘宝、支付宝重大网络犯罪案件,着力维护网络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0件,判处罪犯100人;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判处罪犯10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适用缓刑3534人,免予刑事处罚268人。

全力化解民商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审结民商事案件55424件,同比上升48.4%调撤率为50.2%,对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29149件,审结买卖、借款、保险等商事案件26275件。20166月成立家事调解室,建立观察调解、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等机制,针对家庭暴力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4033件,快速处置涉飞泰光电、汇鹏服饰、华钟化纤等系列劳动争议案;审结涉房地产、建设工程案件2267件,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化解涉世茂新置业、中天房地产、好地方置业等房屋买卖群体性案件571件。妥善审结6起因淘宝商家欺诈“退一赔三”案件,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

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25件,同比上升136.2%,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无效等137件,维持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130件,驳回起诉135件,不予受理或移送 195件。注重发挥行政协调机制作用,经法院协调后当事人主动撤诉128件。妥善审结虞巧仙等诉东浦镇人民政府涉房屋拆迁的行政协议案,既支持政府依法征拆,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件,支持 3件。严格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审结700件,准予执行632件,其中以“裁执分离”模式裁定准予执行226。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4.8%。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观摩庭审,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大力破解执行难题注重内部挖潜、外部联动,执结民商事案件2486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5.2亿元,实际执行率 43.5%。部署开展涉民生、特殊主体、房屋腾退等专项执行活动40余次,妥善执结涉神龙电子科技、薇儿乐母婴服务等企业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积极参与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部署的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攻坚执结疑难复杂案件10件。依托“点对点”查控机制,累计查控财产信息271445次,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空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威慑、惩戒力度,运用征信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平台曝光1930人,纳入失信黑名单7098人,使他们在申请贷款、置产置业、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落实24小时执行出警备勤制度,借助公安协控机制抓获被执行人1090人,执行到位标的额1890余万元。加强执行制裁,拘留被执行人1397人次,对36名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已判处刑罚13人,违法制裁率列全省第五。

二、主动服务大局,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能动司法护航经济。持续关注企业资金链和融资过程中的涉案问题,灵活采取延长还款期限、提供适当担保等方式,帮扶有市场、有潜力的困难企业渡难关对无法挽救的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9件,首次适用合并破产规则对艾尔派克及其关联企业进行破产清算,顺利完成鼎盛交通建设、天源纺织印染等3家企业的破产重整工作,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鼎盛交通建设破产重整处置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肯定。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推进涉银行不良资产的司法处置,审结金融纠纷案件6451件、民间借贷案件9338件,结案标的额439.7亿元;开展涉金融执行案件房屋腾退专项活动,执结金融债权案件5256件。20157月成立金融审判庭,促进金融纠纷专业化审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走访座谈辖区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重点企业涉诉情况,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

保障绿色和谐发展。加强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20165月成立全省首家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跨区域集中审理越城、柯桥、诸暨等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及本辖区涉环境污染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审结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案件46件,审结涉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28件。积极为城区旧房改造、控违拆违、关停环境违法企业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妥善审执结老小区物业用房历史责任追溯移交、灵芝镇拆迁安置整改等涉案纠纷258件,恢复执行涉国土、水利等拆违案件306件;成功腾退书圣故里愉康老年公寓、7000平方米违法建筑的华清池浴室等,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有力推进。执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86件,依法监督支持国土、水利、建设等行政机关执法活动。

规范创新社会治理。层层落实维稳安保责任,全面排查涉稳风险案件,维护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各级“两会”等重大节会平安稳定。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69件,进入再审程序7件,改判3件,调解、撤诉4件,化解来信来访1012件次,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依法对29件无理访、重复访案件进行信访终结,加大对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3人被判处刑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判处未成年罪犯385人,对239人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11名失足青少年复学、就业。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司法保障工作,开展走访调研570余人次。发布审判执行工作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通报典型案例等62次,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128次,推动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完善。

三、有力推进改革,促进司法高效为民

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大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201611月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实施网上立案、诉讼文书网上送达,自20167月以来,依托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立案1777件。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与区司法局、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八项机制,在17个镇街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和巡回审判站,诉前化解纠纷2125件,司法确认523件。强化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76.1%,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结案3894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305.6万元,为122名被害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86.2万元,为被告人指定辩护658人次。全面应用“一人一案一帐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便捷高效发放执行款。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司法信息,构建开放透明、科技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20147月开通运行12368司法服务热线,接受咨询、答疑1.7万余人次,及时发送审判执行案件节点信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依托信息化,2016年来开展网上庭审直播25次。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累计公布裁判文书44505份,列全国基层法院第十。大力推进公开透明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077件,成交额30.6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580.5万元。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77次,接待社会各界人士4300余人。加强“两微一站”建设,及时公布重大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500余条。

有序推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首批遴选员额法官46名,确保优秀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全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在20147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基础上,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2016年在全省首创法警驻看守所制度,审结轻微刑事案件2548件,平均办案期限7.3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降低押解风险,此项工作被列为省级重点调研课题。有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2人次。20164月,探索民商事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倒逼法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运用该模式审结案件1458件,办案周期缩短三分之一。建立院庭长审判管理清单,出台、修订《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细则》、《案件审理和执行期限监督管理细则》等制度46项,规范审判执行权运行。

四、坚持从严治院,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行使命。通过走访、座谈、发函、回访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查找短板36条,针对问题补短板促发展,20168月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队伍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上作《凝聚共识补短板 鼓足干劲求突破》交流发言,获一致好评。自编自演拍摄首部微电影《不忘初心》,展现职业自信,提升队伍凝聚力。

大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调整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一线审判力量,坚持夜间、周六加班加点,缓解“案多人少”矛盾。20167月,省高院陈国猛院长在周六对我院明察暗访时给予了“加班如上班、平时如战时”的高度肯定。加强业务培训、导师结对工作,组织“办案之星”、调解能手等评比活动,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注重精神文化内核的培育和传承,部署开展“品牌亮点、先进典型”创建活动,全院干警累计撰写各类学术论文、调研课题和典型案例250余篇,其中在国家、省、市级学术竞赛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53篇。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办案环境,新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基本完成。

深入推进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学习教育活动100余次,通过“一把手”上党课、廉政微考学、与区纪委联印《廉文选编》、向干警家属发送助廉信等形式,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开展“严禁泄露审判秘密”等专项活动7次,促进“浙江法院五条纪律”的执行,增强干警保密意识、廉洁意识。廉政回访案件780件,对反映的问题即时整改督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院领导带队巡查70余次,实行作风纪律、廉政约谈,日常约谈322人次,告诫性约谈51人次。推行“一事双查”制度,强化责任传导和管理责任落实,查处违纪干警52016年队伍廉政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得到省高院肯定。

五、加强监督意识,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2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商事审判、执行等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向区政协通报金融审判工作,征求意见建议。深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通过短信平台主动通报工作54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监督执行500余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21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审结抗诉案件22件,其中维持2件,调解、撤诉4件,改判13件,撤销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千名律师评法院”活动,接受律师监督评议。聘请15名社会各界人士为特约监督员,对作风纪律进行明查暗访30次。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17次。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大限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司法的作用,实施“倍增计划”,五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从38人增至117人,陪审员参审案件13708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3.7%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获得各级表彰奖励213人次,其中3个部门、5名干警荣记二等功,5个部门、28名干警荣记三等功,15名干警获得省级表彰奖励,已故审判员赵云忠入选浙江好人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困难和短板: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受理案件数量持续高位攀升,司法改革红利尚未释放,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实际执行率偏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执行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基本解决执行难”还需进一步发力。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警看齐意识、为民意识有待提升,部分法官工作还不够细致,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极少数干警违规违纪,损害了法院形象。对此,我院将立足自身,争取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解决法院工作困难。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实体和程序正义,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必须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为民司法。以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践行人民法院人民性要求,努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克难攻坚。完善审判管理,不断创新司法工作机制,有力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改革,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为法院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必须始终坚持实干兴院、从严治院。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增强实干意识、争先意识,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与水平;增强核心意识、规矩意识,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区第九次党代会描绘了我区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优化执法办案,破解执行难题,强化队伍建设,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更好地保障区域发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区委“项目三进”等中心工作,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涉诉案件,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审查执行涉“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功能。积极参与企业帮扶解困,进一步加大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加强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以审判执行为核心,更好地促进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网络秩序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好重大敏感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长效、多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妥善审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利益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对系列性或群体性案件,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紧紧依靠党政支持,强化铁腕执行、智慧执行、规范执行,组织开展贯穿2017年全年的“雷霆”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加大违法制裁和拒执罪打击力度,力争今年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三、以改革创新为突破,更好地提升司法水平。根据上级法院部署,推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任务。合理配置员额法官,组建审判团队,促进审判质效有效提升。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案件简易审、简式裁判文书、庭审记录方式、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等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互联网+审判”,探索互联网环境下司法公开的新途径,全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以司法为民为重点,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以今年搬迁新审判大楼为契机,深化“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优化诉讼服务,加大诉前和审前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重视初信初访预防,加强重点信访案件办理,建立完善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健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调解、执行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和监督司法活动。

五、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更好地提升司法公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切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勇立潮头的法院铁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争先创优”工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着力挖掘内部潜力,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夯实基层基础,今年启动袍江法庭新楼建设,建成运行皋埠法庭。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诚履职,凝心聚力,克难奋进,为辖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和“三个越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二:有关用语说明

1、家事调解室(第3页第1行)针对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高发的态势,我院积极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化解方式,20166月设立家事调解室,对家事纠纷进行诉前、诉中调解,运用观察调解、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等方式,促进家庭矛盾妥善平稳解决。

2、人身安全保护令(第3页第3行):20163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对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等。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训诫,也可视情节处以罚款或拘留。

3、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第6页第7行):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4、“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第 6页第13 行):“大立案”是指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体现立案的便利和快捷;“大服务”是指以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将辅助性、事务性、社会服务性工作及部分审判工作前移,为群众诉讼、律师履职、法官办案、审判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大调解”是指大力开展诉调对接与立案调解,充分发挥调解纠纷的过滤功能,最终达到将大部分案件化解在庭审前的目标。

5、多元化纠纷解决八项机制(第6页第18行)20167月,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我院与区司法局、区法律服务业协会联合制定《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诉前委派调解、引导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司法确认、无争议事实记载、社区(村)巡回审判、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八项机制”。

6“两微一站”(第7页第12行):是指微博、微信、网站, 我院于20141月建立新浪官方微博“越城法院”,20155月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号“越城法院”,20169月对官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提升便民服务、司法公开水平。

7、三位一体(第7页第17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庭审记录改革(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远程视频审判。

8、三合一(第7页第22行)庭审记录改革+简式裁判文书+法官助理辅助。

9、浙江法院五条纪律(第 9页第5 行)为贯彻省委夏宝龙书记提出的“七个绝不允许”要求,2016年初,省高院党组提出“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即严禁冷横硬推、严禁说情泄密、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徇私枉法、严禁姑息纵容。

10、一事双查(第 9页第 9行)是我院贯彻执行问责机制的举措之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出现违规问题时,既追究当事者责任,又视情节追究相关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1、基本解决执行难(第10页第20行)2016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报告工作时庄严承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为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省高院提出要在两年内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我院作为全省第二梯队法院,须在20182月底前完成。

注:本报告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11223日起至2016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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