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联合公检司出台文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案件会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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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前,我院联合公检司出台《绍兴市越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案件会商制度》,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会商内容。包括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个案情况通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定性、案件管辖、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以及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中诉讼权利保障、舆情应对、法庭秩序维护等问题均纳入到会商范围。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会商原则上由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区委政法委,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联络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请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由提出动议的单位承办,承办单位负责准备会议资料、印发会议备忘录等会务工作。三是严格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公检法司四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准确理解和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律,及时报请政法委启动会商程序,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切实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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