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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13 15: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

审计发现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2020年3月,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越审报[2020]2号)。在充分肯定我院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的同时,也指出我院在预算管理、预算支出、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按照区审计局提出的审计整改建议,积极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越政发〔2016〕22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整改落实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审计查处的问题,我院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确定了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报告提及的三大方面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二、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1、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已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案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今后我院将合理规划年度重点项目实施时间与周期,尽量保证全年均衡分布,减少年底集中支付情况。

2、预算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已按要求提供正规发票,今后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规范票据报销行为。我院已取消物业人员每月80元的伙食补助,确需合同外加班的已签订了补充合同,明确加班的情形和价格标准。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进一步提高合同约束力。

3、资产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今后将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推进财务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我院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杜绝不合规经费支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巩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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