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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0602民初9573号原告劳妍婧与被告绍兴市越城区美联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联国际教育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网络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 2022-12-05 09: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法院

                 

公  

绍兴市越城区美联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联国际教育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劳妍婧与被告绍兴市越城区美联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联国际教育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602民初9573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被告绍兴市越城区美联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劳妍婧剩余课时费用1666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二、被告深圳市美联国际教育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108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122

 

 

联系人:何鲁峰    联系电话:0575-89192165

联系人:许佳玲    联系电话:0575-89192276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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