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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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1月10日在越城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越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 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提质升效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新收各类案件26005件,同比下降0.18%,办结26410件,同比上升3.62%,未结案3486件,同比下降10.41%,呈现“两降一升”良好态势。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496.43件,居全市第一。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视察我院,对我院工作给予“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充分肯定。 一、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新收刑事案件1330件,审结1326件,同比分别上升16.06%和15.10%,判处罪犯2127人。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陈新昌等9人涉黑案件,有效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依法严惩放火、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01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8件330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强与监委的沟通衔接,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4人,适用缓刑701人,免予刑事处罚12人。 做好金融审判工作。新收金融案件6557件,审结6507件,涉案标的额79.81亿元。妥善处置企业“两链”风险问题,依法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出清,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新收破产案件36件,是2017年的3.3倍。推动有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破产重整,促成鼎盛交通成功重整,助推“凤凰涅槃”。加大虚假诉讼审查打击力度,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整治非法民间借贷乱象。 做好民事审判工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956件,推行婚姻冷静期、心理疏导、判后跟踪回访等制度,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构建反家庭暴力综合治理体系,作出首例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加强与市、区两级妇联对接,邀请专家合力调解各类家事纠纷558件,调解成功348件。审结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等纠纷192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畅通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45件。大力推进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化解交通事故纠纷2236件。 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新收行政诉讼案件445件,审结394件,同比分别上升56.14%和38.73%,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01件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58件。妥善审理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纠纷,成功调处东方羽绒公司与灵芝街道办事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案件,为我区大力推进拆改等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立“越城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协调撤诉率达21.71%。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等指标纳入法治政府考评,区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6.67%,同比上升29.95个百分点。 做好环资审判工作。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环境损害修复,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各类案件34件,判决刑事犯罪17件38人。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法检“两长”出庭办理全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环资庭审理的一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入选全国“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该案裁判文书荣获全国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二、持续克难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健全工作格局。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执行联动机制,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调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增加执行专项经费和执行车辆。层层签订责任状,从全院抽调人员、车辆充实到执行局,集全院之力攻坚执行。建立“领导包案下沉”工作机制,五名院领导专办执行案件,并各带一个执行实施团队,每周两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组织开展执行团队和执行干警“五比”竞赛,每月上墙公示赛果,积极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 强化执行攻坚。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年”活动,新收执行案件9756件,执结10328件,同比分别上升2.37%和15.91%,执行结案首次破万。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共拘传被执行人2148人次、拘留罚款1138人次、限制高消费17449人次、限制出入境171人次、曝光“老赖”571人次。完善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移送涉嫌拒执犯罪42件,立案侦查39件,判处刑罚11人。加强与镇街、公安、水电等部门协作,强势开展腾房行动,共腾退房屋591处,盘活厂房面积80余万平方米。网拍成交额达48.25亿元,是2017年的1.83倍,居全省第四。 狠抓执行规范。全面实体化运作执行指挥中心,实行线上、线下集中专人查控,提高查人找物效率。制定《执行案件内部流转图》,强化节点管理。建立执行案件质量“双查”制度,由执行指挥中心检查组进行每案必查,由纪检监察组为主的督查组进行每月抽查,倒逼承办人规范办案。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办理及恢复执行工作,办结恢复执行案件1057件,同比上升23.34%。“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均已高标准达标,执行质效指标全省排名逐年上升,主要指标排名居全省中上。 扩大执行宣传。广泛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公交传媒及自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执行宣传,积极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拍摄《亮剑执行 彰显公正》宣传片,继续与市电视台联合摄制《执行在路上》系列专题栏目。开展拒执罪专题宣传,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短信推送拒执罪典型案例,大力营造惩治失信、打击拒执、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我院被最高院政治部与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评为“2018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三、优化诉讼服务,全力践行司法为民 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多功能、一站式、全覆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网上立案7901件,跨域立案25件。增设律师专用通道、专用停车位,配置人脸识别系统,方便律师办案。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在富盛镇、孙端镇建成启用诉讼服务站,实现巡回审判、延伸调解、自助立案、材料收转等服务全覆盖。“24小时自助法院”设立以来共自助立案190件、自助查询542次、自助材料收转871次,入选“浙江法院信息化应用十大微创新项目”,并在全市法院推广。诉讼服务中心在区直机关“三个最佳”评选中获“最佳服务举措”,被列为“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现场参观点,得到区委书记的批示肯定。 加强“分调裁”机制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邀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特邀调解等社会解纷力量进驻我院诉服中心,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解纷理念和模式,该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加强案件源头治理,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诉中调解和简案速裁“多网过滤”体系,诉前调解案件4008件,调解成功率达62.54%,诉前纠纷化解率17.95%。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简案组收案5978件,审结5962件。大力推广应用ODR平台,推动召开全区ODR平台推进会,注册在线调解员271名,在线调解纠纷2158件,纠纷化解率77.59%。 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全力以赴做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节会维稳安保工作。构建信访工作“1+2”制度体系,确保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处置有力。实行院长接访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制度,通过约访、定期接访等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化解力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78件次,化解重点信访积案2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89.5万元。延伸审判职能,发布打击拒执犯罪白皮书,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15次,发送司法建议6次。 四、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以员额制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择优遴选产生第三批员额法官3名,目前全院共有员额法官58名,规范做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转换晋升。加强员额法官后备力量培养,探索建立未入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参与办案制度。招录司法雇员54名,充实审判辅助力量。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实质化作用,大力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审结越城区首例警察出庭作证刑事案件。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辩护率达100%,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案件553件,实现简案快审。 大力推进“互联网+”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数字法庭等信息化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大力推广应用“浙江移动微法院”、ODR平台,试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一体化办案系统,建成全市首家智能枪弹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司法的支撑作用,为法官办案、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深化司法公开,网络庭审直播2112次,上网裁判文书17543篇。 五、不断夯实基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对标四项建设,争创一流业绩”大学习大检查大整顿活动。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大力开展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着力锻造政治过硬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队伍建设大提升”活动,精心设计载体,开展贯穿全年的53项活动,提升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展学术研讨、技能比武、集中轮训等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岗、“办案之星”、“执行之星”等评比,切实营造争先创优、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工作氛围。一年来,31个部门和个人获得各级表彰奖励,其中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制定出台《机关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培养干警良好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找短板、补短板”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正风肃纪督查32次,实名通报24人、1个部门。坚持抓早抓小,对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诫勉谈话、责令检讨、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干警8名。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创建“枫桥式标杆法庭”为抓手,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袍江法庭收案2974件,审结2807件,收结案数均列全市人民法庭首位,妥善化解益泉公司涉群体性劳资纠纷209件;皋埠法庭收案1131件,审结1109件,构建“一站一所一巡回”模式推进基层治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袍江法庭新审判楼即将竣工启用。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决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认真办理区“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听取意见建议,召开法院工作情况通报会,发送白皮书、工作图册等,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见证执行370余人次。 主动接受法律、社会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办结检察建议21件,审结抗诉案件4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9.93%。开展“三走访”活动,深化与代表、企业家、律师的沟通互动。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作风纪律明查暗访,接受各界监督评议。通过“两微一站”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司法动态,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积极应对网络舆情,以公开促公正。 严格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并重原则,开展“审执质效大提升”、“冲刺季”等活动,主要质效指标稳步提升。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不断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开展重点评查、专项评查5次,追究差错案件责任31件,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业绩档案。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对长期未结案发布“院长督办令”,对慢作为、不作为行为进行问责。 各位代表,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姜伟,省高院院长李占国,市委书记马卫光、区委书记金晓明等各级领导先后来院视察,对我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了重要指示,这对我院既是巨大鼓舞,更是有力鞭策。过去一年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办案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收案数长期处于高位,法官办案压力不断加大,案多人少矛盾仍未有效解决。二是执行工作仍需持续攻坚。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任务艰巨,执行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当事人暴力抗法、阻碍执行以及诽谤滋扰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四是队伍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干警的业务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员工的工作作风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此,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锐意改革创新,奋力争先创优,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全力打造全市首位度的中心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在保障中心大局上有新作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重点案件涉案资产处置工作,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妥处涉中心工作各类案件,保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有效推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障美丽越城建设。 二、在优化办案质效上有新提升。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考核、评查、通报、问责力度,全面提升审执质效。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使用,提高陪审员参审能力。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审判团队、执行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司法雇员作用,积极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成效。在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基础上,建立健全执行破难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大格局作用,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执行联动机制。加强立审执兼顾,提高财产保全率、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持续加大执行强制力度,大力推进房屋腾退、罚款拘留、拒执罪打击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执行信息化运用水平,提高查人找物实效。 四、在深化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完善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24小时自助法院”、诉讼服务站提档升级,努力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把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大治理格局中,加快完善矛盾纠纷递进式分层过滤化解机制。注重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和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确保实现案结事了。 五、在勇于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职业保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构建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 六、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突出政治建设,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袍江法庭以一流业绩争创“枫桥式标杆法庭”,启动皋埠法庭新审判楼项目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便利诉讼的独特优势。 各位代表,新担当承载新时代,新作为开启新征程,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站位、担当作为,开拓进取、扎实苦干,为全面推进“三个越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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