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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0602民初5198号原告裘建祥诉被告李云根、浙江国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7-03 08: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公 

 

李云根(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8****1752)

本院受理原告裘建祥诉被告李云根、浙江国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602民初5198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外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后果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立即付清所欠工程款2263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内。本院定于2023818900分在鉴湖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赵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判,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

联系人:赵钦

联系电话:0575-89192595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栖凫路(邮政储蓄银行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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