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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0602民初6967号原告瞿牡丹与被告刘书发财产损害赔偿同纠纷一案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1)



发布日期: 2023- 09- 25 09: 22: 27 信息来源: 区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602民初6967

刘书发(公民身份号码3714241986****0613):

本院受理原告瞿牡丹与被告刘书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602民初6967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外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后果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苹果手机(XSMax 512G)修理费5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内。本院定于20231114上午9在本院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赵珠艳独任审理,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3925

 

 

 

联系人:赵珠艳许佳玲  联系电话:0575-89192196、0575-89192276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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